吳林峰:兩星期出一首歌的玩命挑戰

//【088期 FEATURE】

 

吳林峰為樂壇的創作中堅,他寫下的《樂壇已死》、《我也難過的》、《狂人日記》等曲目膾炙人口。為挑戰自己的創作極限,他在2024年啟動了名為「Project 26/366」的計劃,規限自己每兩星期製作一首歌,全年共計完成26首作品。這跟主流歌手一年只出四、五隻歌的生產模式大相逕庭,有人形容他「玩命」,是瘋子。然而一年過去,他堅持到最後,為的是想告訴大家:創作和創新,有時真的需要瘋子般的熱情與投入。

 

 

音樂從來只有玩,沒有做音樂的。音樂上沒有做一件事,都是試和玩,以及學習。
你要玩得開心,當你寫一樣你不熟習的東西時,你就要令事情好玩一點,才有興趣寫下去。
── 創作歌手 吳林峰

 

問:你創作的契機是甚麼?第一次寫歌是怎樣的情景?
吳:最初賣藝,唱很多Cover(翻唱),唱來唱去,覺得自己要試寫一些東西。其實不知道怎樣開始,因為沒有寫過,後來找到一個觸發點:將一些想說的東西寫出來,像寫日記似的。其實當時沒有特別有創作的感覺,只是透過一些很抽象的音符或者旋律,或者一些和弦,表達自己想表達的東西。

問:創作源於生活?
吳:每個人生活都會遇上很多片段,很散碎的,例如我今天看到有人跌倒,我會想為甚麼會跌倒呢?跌倒之後下一步做甚麼呢?如果我是他,會怎樣呢?很多時你透過這些畫面和幻想獲得一些感受和靈感。我不敢稱這是創作,因為它們無中生有。我覺得創作是將這些片段連在一起,用我們熟悉的方法─我是製造聲音,去呈現和讓其他人理解這些畫面。

問:這個過程如何變得純熟?
吳:不容易的,我現在都覺得難。但第一次寫歌,最簡單是從熟悉的東西開始。例如結他手可以彈一些平時彈的歌曲的chord progression(和弦進行),再看看放甚麼音進去是動聽的、有連貫性的。我那時也是這樣,但我會考慮多點:我會想一個人說話的時候,他是怎樣說的。舉個例子,我是一個說話很多的人,我每次想談一件事,就會噼里啪啦說不停,我寫旋律的時候就會配合這個說話的方式,那我就很容易將這件事表達出來。我覺得唱歌是一個說話的系統,導致那個phrasing(用語) 是怎樣構成的。當然有些東西是有限制的,例如有verse(主歌)啦,有chorus(副歌)啦,可能你要將想表達的東西,縮短到16個小節就要完成。我開始的時候不懂這些,就一直寫一直寫,正常大家聽一首歌可能3分鐘─頂盡4分鐘,但我可能會寫足5分半鐘,很長很長的一首歌。

問:比起「唱」歌,更似「說」歌或者「講」歌?
吳:流行曲的phrasing其實幾重要,我有時會想很多音樂性上的東西,可能彈一個漂亮的chord(和弦),或者做一粒特別的音,但其實未必有很多人真的明白。人們反而更看重你的語氣、phrasing,因為這些代表到人的性格。大家可以做些研究,不知會否看到一些寫歌的人,他平時說話不多的,歌曲的音會沒有那麼密,或者相對很多長音。又可能有個人說話很理性,他的音會否很文縐縐。對我來說,寫歌與這件事真的很有關係,特別對很多音的廣東歌更是這樣。

問:創作上手之後,會否害怕重複自己?寫歌有否遇過瓶頸?
吳:開始時會有這種感覺,但後來反而沒有。你聽歌愈多,儲的記憶愈多,就會找到多一些方法去呈現同一件事,寫歌就會開始有不同的東西。又或者,可能你以前唱得很高音,但慢慢開始聲帶老化,寫作模式也會隨之演變。遇的、聽的、試的、經驗的、體驗的東西愈多,你就會有愈多的創造方式。如果你寫的東西都很類近,原因就是你聽的東西不夠多,數據庫只有那些,拿得出來用的也只有那些。還有一樣東西,我受Carl叔叔(王雙駿)影響很深,他經常跟我說「好不好玩」。這件事很對,音樂從來只有「玩」,沒有「做」音樂的。音樂上沒有做一件事,都是試和玩,以及學習。你要玩得開心,當你寫一樣你不熟習的東西時,你就要令事情好玩一點,才有興趣寫下去。

 

 

問:談過日常創作體驗,現在想進一步討論你那瘋狂的「Project 26 / 366」,能否簡單跟我們的讀者介紹這個計劃。
吳:計劃叫26/366,上年有366日(2024年是閏年),我想出26首歌。為甚麼是26首歌呢?因為我計算過,兩個星期出一首歌,一年完結就有26首歌。事情是這樣的,有天我跟朋友吃飯,有人指生活很難啊,想做一些事,但生活總是趕不上變化,你就好啦,可以做自己喜歡的事,又有些成績。大家是為我高興的,但我聽了有些不是味兒,我覺得你跟別人說自己喜歡畫畫,但又跟別人說我沒有時間畫畫,這件事是不合理的。站在我的角度,你喜歡的話,就算沒有時間都可以畫畫,坐車不睡覺都可以畫。我想做些事告訴大家:生活是難的,時間是難預計的,事情變化是快的,但你不一定要跟著這個潮流走,你仍然可以為自己做些事。可能在有些人眼中,我是做到一件自己想做的事,可能相對他們會覺得好,那我也在想,可不可以有些事沒有這樣的加持,做出來會讓大家有同樣的感覺呢?於是我就上網搜尋「特別的音樂計劃」,找到樂隊Kolor,他們做過一個計劃叫「Law of 14」,每一個月出一首歌,非常有啟發。我覺得很型,於是就想可否再瘋狂一點?

問:要厲害過Kolor,所以兩個星期?
吳:不是想比他們厲害,只是不想做一樣的事情。我算過三個星期作一首歌,但一年除不開。試試一個星期?一個星期實在太難。於是沒有選擇,只能夠是兩個星期,兩個星期好像有點難,但做不做到?好像可以啊!於是就很想做這件事,想自己躲起來創作一年,讓身邊的朋友知道:我今年不理事業了,歌不派台,計劃預沒有人知道,作品也不會爆紅,但沒有人說不可以做這樣的事嘛,你想做就做吧!另一方面,我也看見很多香港人的壓力很大,大家都忙於生活,理想先放在一旁。但其實我真的覺得,人人都可以做一次瘋子。我想透過這個計劃跟大家講:有個肥仔,攞過叱咤,有些知名度的,做了一件這樣的事,他傻傻地─你笑也沒關係,但笑完之後,會否也有一個心態覺得,搞錯啊!為甚麼他可以,但我不可以?繼而有些衝動做自己想做的事。這就是我開始這個計劃的想法。

問:兩個星期做一首歌與一般做歌最大的差別是甚麼?
吳:一般有人找我寫歌,都是有個目標,有個框架,有個截止日期,很直接的。但這個項目甚麼框架也沒有,只有一個期限,想到也好想不到也好,兩個星期都要吐一首歌出來。這點很有差別,變相不可以想得太複雜,所以寫了很多歌曲偏向生活化,這樣我覺得最直接,可以做得很快。第二個不同的地方是,執行這個計劃你沒有太多思考時間,要逼自己在兩個星期內處理很多事情,可能包括找誰編曲和填詞、歌曲的題目和旋律是怎樣……你要在很短時間之內作出很多抉擇。這件事不容易,但又不是完全做不到,不是要你明天登上太陽那樣不可能。你需要做的是改變自己的做事模式,放下一些執著,學會相信其他人和事─簡單來說,就是你要開心一點。

問:有句諺語是慢工出細貨,會否害怕製作周期太短?
吳:慢工出細貨是有道理的,但兩個星期是否真的很少時間?我不覺得,一日有24小時,畢加索畫一幅畫,可能處理上也只需要兩星期。我有自己的執著,不希望自己推出的歌曲,被人覺得是便宜的作品,所以這個計劃本來只是打算寫26首demo,但最後還是全部製作為成品。不接受自己做的東西不好,看見只有兩個星期時間,於是就將工作排得很緊密,我所做的事,與旁人拉長時間去做的事,其實是一樣的,只是我處理得很濃縮,日子會很緊張,但工作上的步驟一個也沒有少,有時會發覺自己以前做得慢,只是因為自己懶。

問:所以你認為兩個星期已經很足夠?
吳:做一首歌的時候,監製有很多考慮,樂手有甚麼時間、在哪裡的工作室錄音藝人最舒服、選擇甚麼歌,諸如此類有很多事需要時間思考和協調,所以很諒解要比較多的時間完成一首歌。不過這個計劃撇除了很多這樣的地方:我的歌是寫給自己唱的,我不顧慮大家喜不喜歡,也不是要拿這些作品去爭獎項,所以意思就是我想寫甚麼就寫甚麼,不用顧慮你覺得可不可以,他可不可以,公司可不可以,大眾可不可以。如果將這些顧慮都抽走,專心做一個題目,可能剩下的工作就跟我現在所做的時間差不多。慢工出細貨沒有錯,但是我也覺得有些靈感你不及時記下來,放久了,那些靈感就不再是靈感了,它就不再是同一件東西,會慢慢變成另一件事了。不知道這樣能不能解答你的疑問?

問:很高興你能夠堅持到最後,為我們作了一次很好的示範。完成26首作品之後,有個為計劃謝幕的音樂會,可否也請你為我們談一下這個音樂會的構思和意義?
吳:做了26首歌,其實來得快,去得也很快。我需要有一個很正式的方法,去跟參與過這個計劃的朋友說一聲多謝。讓他們正式聽聽那些歌,將他們想過和寫過的東西唱出來、玩出來,我相信對於創作人來說這是最大的尊重,等同我看見別人開演唱會,唱自己寫的歌也會很感動。第二樣東西是希望這個項目做完之後,聽眾可以從這兩個多鐘頭的演出,有些東西拿走,可能是你本身心裡面的火種熄滅了很久,突然透過歌曲將火花重新燃點,然後大家回家後都可以想一想,未來這一年,或者日後的日子可以做甚麼,這是一個為甚麼我很想做音樂會的理由。   

 

 

「相信過 / 懷疑甚麼欺騙我
廿五首歌拿來幹甚麼
身邊只有空氣 / 我想借耳朵
只得幾個觀眾 / 很小眾 /誰人又要場地贊助
回音可否叫醒我 / 睡五分鐘再寫過
歌詞旋律 / 寧為玉碎 / 不只得我一個」
── 吳林峰《瘋子》

 

 

吳林峰
FB:吳林峰
IG@ntl.fung

 

/ Text | Fung
/ Photo | 林霖·部分相片由受訪者提供
/ Illustration | Yao Ching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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